香港料大全-资料免费精选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通江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10

为提高清收效率,加大清收力度,我公司拟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不良资产(具体详询南通江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外部机构进行代理执行清收。现接受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南通江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执行案件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

1年。

三、需求说明

1、代理我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合法快速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2、供应商须安排专业人员与我司对接,并实时报告代理案件执行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3、供应商的案件执行代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外出具的任何与代理案件相关的材料文件均须经我司审核后方能发出;

4我司如认为供应商有违履约要求的,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与供应商的协议,且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采购内容

我司与某单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代理

五、报价和支付说明

执行代理费用总额不超过12万元,在约定的执行代理期限内,若我公司净收回金额小于300万元,则按照实际收回金额的2%支付费用;若净收回金额大于300万元(含),则按照中标价格全额支付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应在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年限不少2年,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完善的工作方案、严密的工作流程,有开展业务所需的系统设备等、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能够满足委托业务需求;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从业之情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业务实务经验,可提供已经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相关成功案例;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为同一人的机构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需对此次拟执行代理案件有明确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计划、案件代理费用报价、其他承诺的优惠事项及相关印证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评选方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司综合考量供应商办案能力、对案件所报执行方案的切实有效程度及执行代理费的报价等因素来最终确定。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11时正(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2、联系电话:0513-89168770

3、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照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将需报送的资料完整的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将档案袋封装好,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

4、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创业外包服务园E座501室。

九、其他

1、如竞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对我司人员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的,合作视为无效,同时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2、 最终解释权归南通江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